屏東搬家須知
2018-05-30一、裝箱打包
1.雜物:零散物品儘量裝箱打包,以免搬運時散落造成搬運困難。
2.書籍:注意裝箱重量,以免漏底。。
3.易碎品:集中裝箱,注意緩衝保護(填充報紙等),箱外註明易碎品。
4.封箱原則:不宜物品露出,封箱確實,並在箱外註明定位區域。
二、電器類物品
1.冰箱:
搬運前一日清除內容物、拔掉電源、打開冰箱門。搬運後等一小時,再插電源。
2.電腦與螢幕:拆除電源線與配線使用紙箱打包並註明電子產品,注意碰撞。
3.小型家電:吹風機、電鍋、熱水瓶等小家電裝入較大型紙箱。
4.洗衣機:機內脫水,積水排除。
三、傢俱
1.衣櫃:清空衣物及吊架。
2.鞋櫃:清空。
3.收納箱:清空。
4.組合傢俱:簡易組合家具先拆卸,可縮短搬運時間及裝納空間。
5.裁縫機:專業縫紉機內有潤滑油需事先排乾。
四、貴重物品:金飾、有價証卷、現金、相機、手機,高價值東西,請自行攜帶保管。
五、搬遷日期:更改日期需提早三日提出,否則另收延誤費用。
六、變更內容物:內容物變動最好前一日告知,以方便車輛調度。
七、天候不佳:若天候不佳,消費者及公司有權更改搬遷日期,但仍執意搬家,因天候影響造成物品損壞,公司不負責損壞賠償部份。
八、大型廢棄物:不要的家電和家俱等大型廢棄物,得事先處理或請人處理。
九、受理申訴時間:搬運完成後,若發現家俱毀損請於三日內告知,不易發現的損壞則可七天內告知。